已于2024年8月29日裁定受理埔华小汽车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清申48号),并指定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芮媛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埔华小汽车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埔华小汽车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叶文孝、曾林妍;联系电话:15521302218、1560221474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60层,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