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9日裁定受理广州超策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13清申3号),并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吴梓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超策商贸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超策商贸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懿炜;联系电话:18870239425;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701房)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