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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稚华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6 10:50:5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6日裁定受理上海稚华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4)沪03破379号),并指定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王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上海稚华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上海稚华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向兰;联系电话:18116278346,021-6840785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706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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