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利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11强清7号),并指定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欧阳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利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利金泉实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杨礼航;联系电话:13430283198,13203063038;联系地址:广州市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5楼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