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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市建筑工程公司介木厂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 15:13:0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增城市建筑工程公司介木厂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清申117号),并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陈永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市建筑工程公司介木厂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市建筑工程公司介木厂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永健;联系电话:17707595142;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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