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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金时代报关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9 09:55:0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104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裁定受理广州金时代报关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12清申16号),并指定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康玲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金时代报关服务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金时代报关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梁芷华;联系电话:020-3813743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2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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