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9日裁定受理广州市众银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3)粤01破申733号),并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黄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众银科技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众银科技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梁俊杰;联系电话:020-85277505/1801171066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第15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