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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梅园针织印染厂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9 09:59: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裁定受理 广州梅园针织印染厂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清申65号),并指定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陈健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 广州梅园针织印染厂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 广州梅园针织印染厂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练情情;联系电话:1392510851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大厦9楼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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