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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刘方强等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详见列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萝岗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催字〔2023〕1375号,刘方强,675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催字〔2023〕1376号,谢雅靖,6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