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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石油物资贸易联合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12:12:5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4日裁定受理广州石油物资贸易联合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清申73号),并指定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李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石油物资贸易联合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石油物资贸易联合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彪律师,周伟建;联系电话:18620042791,13418129339;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307号富力新天地49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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