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3日裁定受理广州市越政停车场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清申66号),并指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张晓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越政停车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越政停车场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谢律师;联系电话:1522056630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3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