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3月2日裁定受理增城圳美花园酒家破产重整(案号:(2026)粤01破申6号),并指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张旭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圳美花园酒家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圳美花园酒家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旭生;联系电话:1562612682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3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