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5月18日裁定受理增城仙村酒家强制清算(案号:(2026)粤 01 清申16号),并指定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叶思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仙村酒家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仙村酒家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丽芳;联系电话:1598919331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8楼炜衡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