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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市新华书店图文经营部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9:05:5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0月17日裁定受理增城市新华书店图文经营部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18清申17号),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吴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市新华书店图文经营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市新华书店图文经营部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关浩鹏;联系电话:13826032480;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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