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1月7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广贸箱包皮件厂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清申99号),并指定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王可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广贸箱包皮件厂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广贸箱包皮件厂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可业;联系电话:1781956509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