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18清申11号),并指定饶萍优(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饶萍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东桦;联系电话:1392610052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42层、65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