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9日裁定受理增城市宁西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183号),并指定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王可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市宁西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市宁西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苏洁云;联系电话:1501197335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