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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市富鹏企业集团富宝花岗石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14:55:3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9月2日裁定受理增城市富鹏企业集团富宝花岗石开发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18清申9号),并指定刘吉春(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吉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增城市富鹏企业集团富宝花岗石开发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增城市富鹏企业集团富宝花岗石开发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胡文俊;联系电话:1326506528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4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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