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8月25日裁定受理中驰(广州)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438号),并指定肖平(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肖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中驰(广州)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中驰(广州)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肖平;联系电话:1898899001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楼08-12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