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8月19日裁定受理广州穗和彩色复印中心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清申78号),并指定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梁昕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清算组反馈了广州穗和彩色复印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穗和彩色复印中心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梁昕卉;联系电话:1392517012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0-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51楼全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