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9月3日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区天一纸类制品厂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482号),并指定肖平(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肖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番禺区天一纸类制品厂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番禺区天一纸类制品厂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肖平;联系电话:1898899001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65楼08-12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