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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4 10:46:4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17日裁定受理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190号),并指定倪烨中(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倪烨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荔湾区德明中英文实验小学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倪烨中,吕智君;联系电话:18820030109,13711668363;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850号锦城大厦609)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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