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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国际贸易城有限公司自主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5 15:35:5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3日裁定受理广州国际贸易城有限公司自主清算(案号:自主清算),并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陈联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国际贸易城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国际贸易城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彭一帆;联系电话:18145765185;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611)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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