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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供销综合贸易公司贸易开发部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16:09:3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23日裁定受理广州市供销综合贸易公司贸易开发部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清申45号),并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余关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供销综合贸易公司贸易开发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供销综合贸易公司贸易开发部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余关宝;联系电话:15915962067;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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