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23日裁定受理广东粤瑞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清申40号),并指定广东高睿律所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周寒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清算组反馈了广东粤瑞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粤瑞发展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廖灵燕;联系电话:1762002508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310)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