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30日裁定受理广东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钻石厂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 01清申32号),并指定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庞勇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钻石厂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钻石厂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赵婉贤;联系电话:1326833900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4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