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9日裁定受理广州和阳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04清申14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刘敬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清算组反馈了广州和阳贸易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和阳贸易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正;联系电话:18138766028;联系地址: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楼整层及31楼01、04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