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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定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 10:41: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18日裁定受理广州定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152号),并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杨贞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定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定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曾依晨;联系电话:18071549839;联系地址: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10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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