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月20日裁定受理诺盈(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15号),并指定刘吉春(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吉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诺盈(广州)贸易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诺盈(广州)贸易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胡文俊;联系电话:1326506528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4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