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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诺米商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5 17:27:5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月21日裁定受理诺米商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30号),并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吴梓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诺米商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诺米商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梁顺文;联系电话:15217669920;联系地址: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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