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月21日裁定受理诺米商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30号),并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吴梓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诺米商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诺米商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梁顺文;联系电话:15217669920;联系地址: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