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9日裁定受理广东工艺红漆木制品厂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清申17号),并指定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高艳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工艺红漆木制品厂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工艺红漆木制品厂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彩颜;联系电话:13674063024;联系地址: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秋广场F座1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