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27日裁定受理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4)粤01破申514号),并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钱少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汤芳婷;联系电话:15814809352;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金硕一路11号汉银广场43楼4301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