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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部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8 15:36:3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4月2日裁定受理广州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12清申19号),并指定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胡育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部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欣怡;联系电话:13070211708;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42楼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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