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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行知专修学院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10:23:0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7日裁定受理广东行知专修学院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173号),并指定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肖小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行知专修学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行知专修学院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贤俊;联系电话:18054246176;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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