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12日裁定受理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5)粤01破申102号),并指定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朱列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蔡钧君;联系电话:13242332085;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中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