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2月13日裁定受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12清申10号),并指定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杨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律师;联系电话:020-38011266、1898897146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7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