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4月12日裁定受理广东中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18)粤01破13-1号),并指定广东中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王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中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中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泳欣,林仰滕;联系电话:13751894910,1752008250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28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