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月9日裁定受理广州金沙洲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11强清1号),并指定广东尚宽(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麦静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金沙洲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金沙洲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小辉;联系电话:1997072054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A座1309)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