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10日裁定受理广东涞港运输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5)粤01清申6号),并指定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练情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东涞港运输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东涞港运输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若楠;联系电话:1353381188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大厦9楼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