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广州新华隆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清申75号),并指定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林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新华隆贸易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新华隆贸易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卓莹;联系电话:15818122087;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广场H座4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