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2345/123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债权申报公告

关于广州市金本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16:00:5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1月25日裁定受理广州市金本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3)粤0118清申26号),并指定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张旭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金本木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金本木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苏欢;联系电话:1882471990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4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