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广州海威船舶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12清申8号),并指定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朱列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海威船舶实业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海威船舶实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梁绮文;联系电话:1532208770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广晟国际大厦43楼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