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1月7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国营民乐食品厂破产清算(案号:(2024)粤01破申639号),并指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贺红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市国营民乐食品厂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市国营民乐食品厂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谢聪;联系电话:15918769184、020-3873795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七楼709房)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