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8日裁定受理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 01 清申 72 号),并指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陈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广发印务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林嘉莉;联系电话:13828496068;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大厦3910单元)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