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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3 14:51: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8日裁定受理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4)粤01破申714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王海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庄律师;联系电话:13760111807,0755-33256836;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A座5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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