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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中庆建筑装修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5 10:47:4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广州中庆建筑装修公司强制清算(案号:(2024)粤01清申69号),并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余关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广州中庆建筑装修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广州中庆建筑装修公司还存在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石春华;联系电话:1802627620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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