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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东金锁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17:27:3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  告

广东金锁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刘妙贤缴存2017年05月至2019年01月期间住房公积金3248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黄埔核通字〔2024〕1062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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