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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16:01: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    告

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彭长江等3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4〕2118号、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4〕3488号-3489号《核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2日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4〕2118号,彭长江,3235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4〕3488号,郭林凤,1346元;

穗公积金中心萝岗核通字〔2024〕3489号,曾令生,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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