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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6 17:41: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中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苏国胜等6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96号-2701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番禺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96号,苏国胜,1686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97号,冯毅文,3009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98号,李文杰,236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99号,周云婷,232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700号,李吴恩,58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701号,缪雯思,19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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