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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州市番禺恒裕针织制衣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6 17:36:4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

广州市番禺恒裕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罗艳平等5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详见列表),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2〕2970-1、〔2023〕2680号-2683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番禺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2〕2970-1,罗艳平,20541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80号,林金芳,9415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81号,江碧英,10084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82号,吕炎贞,6249元;

穗公积金中心番禺催字〔2023〕2683号,陈隆菊,166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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